各专业学院、校直各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使用,加强内控管理,根治科研经费借票套现、虚列支出、违规转拨等问题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》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》《贵阳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,特对《贵阳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筑院发字〔2024〕28号)进行补充规定。请各专业学院、校直各部门、全校科研工作者到学校OA系统下载学习,并遵照执行。
科研处
2025年10月17日